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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路段率計算 等同重複課稅聯合晚報 2016-07-19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針對前行政院長陳冲投書本報認定房屋稅違憲,律師趙文銘認為陳冲說的沒錯,並指台北巿房屋稅的路段率計算就未扣除地價,造成重複課稅,若民眾未透過出租房子獲取收益,政府收取房屋稅就是侵害人民財產。趙文銘指出,房屋稅條例2011年修正後,規定課徵房屋稅要根據造價、折舊率、路段率3個標準來課稅。造價的部分,要以房屋實際使用的建材,區分種類和等級來課稅,並應乘上折舊率。過去地方政府評定房價時採用「房屋所處街道村里商業交通情形」來評定房價,就是俗稱的路段率,但房屋所在的路段價值,已計算在地價稅內,因此應扣除地價,否則採用路段率課房屋稅等同重複課稅。謝金河:陳冲神來一筆行政院前院長陳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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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課徵房屋稅合憲工商時報 2016-07-19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前行政院長陳冲昨(17)日投書媒體,指課徵房屋稅是違法違憲,稅基計算方式荒唐,主張「不廢也要降」。對此,財政部回應,根據大法官369號解釋,課徵房屋稅並未違憲,且在「受益原則」下,對房屋所有權人課稅是理所當然。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指出,依大法官369號解釋,房屋稅條例本身是特別法,就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項已有明文規定,並未違憲。此外,財政部2001年修正房屋稅條例,排除土地法適用,已無兩法衝突說法。蘇建榮說,「購屋者是一次預付房屋的全部租金」觀念,是把財產稅與所得稅概念混為一談。房屋稅是地方稅,依「受益原則」課稅,民眾依房屋坐落所在地而享有不同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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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推10宗地上權招標案MyGoNews 2016-07-19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國產署2016年7月18日公告推出10宗精華區國有土地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訂於2016年8月22日開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國產署表示,本次招標土地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為市價3成至4.2成,地租年息率3.5%,存續期間70年。台北市3宗、台中市2宗,高雄市、花蓮縣、南投縣、台南市、澎湖縣各1宗,面積合計約2.8公頃,權利金底價合計約新台幣33億8988萬元。適用2013年9月30日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地上權及地上物得一部讓與規定。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次招標標的,台北市中山區土地,鄰近台北大學城區部、長春市場,生活設施完善,步行至捷運南京...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每年11月是地價稅開徵期,而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也就是說稅務局所認定的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係以該基準日登記之所有權人為準,不論該筆土地當年度歷經一次或多次移轉,均需由該所有權人繳納一整年的地價稅。稅捐機關舉例說明,小明2016年8月10日出售一筆土地,於2016年9月10日在地政事務所完成移轉登記,因2016年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2016年8月31日,該日小明仍為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故小明應繳納本年度地價稅;反之,小明若於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移轉登記,則由新所有權人繳納本年度地價稅。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為減輕納稅人重購自用住宅之負擔,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不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並登記為同一人所有,且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可在已繳納土地增值稅額範圍內,申請退還不足支付重購土地地價之數額。但是,請千萬記住土地所有權人自完成重購土地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需注意,不可將重購土地再行移轉、出租、營業、戶籍遷出,如有上述情形發生皆須繳回原退稅款。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重購土地移轉情形包括買賣、贈與、交換、法拍,但若被政府依法徵收或因土地所有權人死亡而辦繼承者,則不需繳回退稅款,惟繼承人若在原管制5年內,再行移轉或不符合自用住宅之規定,仍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