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重購退稅的房地租人,會被追稅喔!MyGoNews 2017-02-13
上揚工業廠房土地不動產轉載~~稅捐機關表示,有民眾詢問2016年經稅捐機關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之重購土地,2017年想將房屋出租供他人營業使用,會不會被追繳原退還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之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之管制期間除不能移轉外,重購土地均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包含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等要件,才符合規定。所以,將重購土地出租供他人使用,已不符合自用用地規定,將會被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進一步提醒民眾,如重購土地需要辦理戶籍遷出時,至少要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

房地交易所得,逾期自動補報補繳免MyGoNews 2017-02-13
上揚工業廠房土地不動產轉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應於交易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如有應補稅額,除依法核定應補稅額發單補徵外,並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前開2項罰鍰得擇一從重處罰。該局針對逾期未申報案件,已產出清冊,將進行查核。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逾期尚未申報,應儘速辦理補報並補繳稅款,凡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免予處罰,請納稅義...

北市稅處辦理2017房屋稅稅籍清查MyGoNews 2017-02-10
上揚工業廠房土地不動產轉載~~台北市稅捐處為維護租稅公平,落實房屋稅稽徵,即日起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作業期間至2017年11月30日止。該處說明,台北市住家用房屋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要件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或陽台、防火巷、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都是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所以自住房屋如有出租或房屋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及減免稅原因消滅時,屋主均應於30日內儘速向房屋所在的稅捐分處申報,以免因發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及裁處罰鍰。該處進...

北市稽查「重購退稅」房地再移轉,追討土增稅MyGoNews 2017-02-10
上揚工業廠房土地不動產轉載~~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為遏止逃漏稅及維護租稅公平,自2017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對於已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的列管土地,辦理年度清查,如發現有再行移轉等情事,將依法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該處說明,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企業或金融機構在進行公司合併、收購及分割等併購行為而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可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規定,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日後該土地再移轉時,由併購後取得土地的公司或機構負責繳納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另外,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收購或2016年1月8日以後進行分割案件,以有表決權之股份作為支付被併購公...

2016個人「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MyGoNews 2017-02-09
上揚工業廠房土地不動產轉載~~財政部將於近日訂定發布「2016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財政部表示,自2016年起實施房屋、土地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屬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或係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按新制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納稅。財政部表示,2016年度出售之房屋如非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舊制)申報課稅,其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出售該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